最近网络上的热点事件可真是层出不穷,这不,刚刚还看到一个关于加密货币行政处罚的大新闻,让人不禁想一探究竟。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,看看那些因为加密货币而受到处罚的人,他们到底犯了什么错,又是如何被处罚的。
说到翻墙炒币,这可是个高风险的游戏。2023年10月,就有这么一个“翻墙工作室”被端了。他们通过VPN翻墙,在国际交易平台上低价买入虚拟货币,再高价卖出,结果赚了个盆满钵满。好景不长,民警叔叔们很快就找上门来了。
这个工作室的老板廖某,可是个“大人物”,他不仅提供了运营工具,还招募了4个员工一起干这票“大买卖”。不过,好景不长,他们一共赚了9万元,最后却被罚了个底朝天。廖某因为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,被责令停止联网,处以警告并罚款15000元,没收违法所得9万元,收缴作案工具手机8部、电脑8套。
那么,廖某他们到底犯了什么错呢?原来,他们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第6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。至于处罚,依据的是上述规定的第14条——责令停止联网、警告、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此外,电脑、手机等被没收,则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11条第1款,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,应当收缴。
当然,加密货币的行政处罚并不局限于个人,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难逃其责。比如,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就因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、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等五项违法行为,被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罚款94.2万元。
更让人意外的是,时任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陈某,也因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,被罚款3.5万元。
说到加密货币,不得不提的就是反洗钱。最近,最高人民检察院可是对反洗钱法进行了修订,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将加强打击洗钱犯罪,特别是利用虚拟货币等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业务等实施洗钱犯罪的能力。
最高检提出,要协同加强打击洗钱犯罪,准确把握修订后反洗钱法关于完善洗钱上游犯罪范围的规定,一体贯彻反洗钱法和刑法洗钱罪等规定。同时,还要强化公共利益保护,聚焦反洗钱工作中涉及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,依法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。
加密货币的行政处罚越来越严格,无论是个人还是金融机构,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在这个充满变数的加密货币世界里,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,远离违法行为,共同维护一个健康、有序的市场环境。